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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对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开展约谈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30 11:30:02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加强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4月28日,泉州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以座谈会的形式联合约谈了中公教育、华图教育、格然教育、粉笔天下等在泉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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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近年查处的教育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涉及教育培训广告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了宣讲解读,对参会的考试培训机构提出四点要求:

提高政治敏感性

各培训机构要自觉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不得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牟利。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

严格信息发布行为

各培训机构在发布信息时应严格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得违规转发内部文件资料,不得假借“12345便民服务”咨询为由打听公务员考试情况,不得擅自解读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不得以考试估分误导考生。要加强考生微信群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要求,规范微信群信息发布,严禁散播不实、不当言论。

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各培训机构严禁发布内容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广告,不得通过实体门店、网站、自媒体等方式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宣传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教育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不得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切实树好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严守考试纪律

各培训机构要坚决杜绝考场舞弊行为,严禁为考生提供信号收发电子产品等考场作弊工具,严禁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替考、代考等违法行为。要严守试卷保密规定,不得进入考场抄写、拍摄、截留试题,或指派人员将试卷传出考场。不要在考点外进行赠送小礼品,避免考生聚集,破坏考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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