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药品、化妆品监督抽验任务的通知》(榕市监食药检〔2020〕234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化妆品监督抽验。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现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株式会社(娜盼)(韩国)生产的娜盼美白防晒霜(50克/瓶,生产批号EC077),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项目不符合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查涉案产品来源,查明违法事实,依法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