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根据国家“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及福州市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要求,福州市审查中心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结合我市药品经营监管实际,组织拟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经营许可延续换证“先证后审”的实施意见》,于近日正式实施。该意见对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在药品经营许可延续换证时,推行“先证后审”便捷举措,实现“企业承诺-立申立取-证后审查”。 “先证后审”的发证模式,在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以利企便民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确保审批标准不降的同时,做到简政放权,为守法诚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放绿色通道,构建宽松便利的诚信营商环境,为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强大助力,进一步助推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下一步,市审查中心将加大力度优化许可检查流程,提高检查效率,最大限度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