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2020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试点办案无纸化改革。制定《电子诉讼实施细则》,出台电子化诉讼材料技术规范指引,依托自主研发的“全在线”诉讼平台,推广普及电子送达,完善优化在线庭审,同步应用电子卷宗,对部分案件试行电子公告。 过去需要当事人自行联系报社,再予以刊登的繁琐公告流程,现在由法院工作人员在线高效完成,不仅省时省力,还为当事人省下一大笔费用。据了解,一份公告需花费300-500元人民币不等,有的案件判决书主文较长,公告费就花去了近千元。 此外,虽法律规定公告费用可以要求被告承担,但这类需要公告的案件通常难以找到被告,故有的原告不愿意再垫付公告费用,案件的审理也可能因此无法正常推进。 湖里法院立足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推行无纸化办案机制获得当事人点赞肯定! 2020年1月15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启动以来,“全在线”诉讼平台在线立案10232件,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诉讼材料52038份,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材料521030份,电子送达41405次,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104059份,节约司法邮寄费用约40万元,在线庭审1922件(次),在线举证质证3202件(次),发出电子公告3660份,为当事人节省公告费用约128万元。 源头上减少纸质材料 积极引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进行网上立案和在线举证,填写要素式诉状、格式化目录,上传符合电子档案要求的电子诉讼材料,经审核后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全流程应用电子卷宗 从立案开始,所有诉讼材料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自动归目,对当事人在立案后开庭前提交的纸质材料,指定专人同步扫描上传“全在线”电子卷宗系统,并覆盖应用到送达、质证、庭审、裁判各环节,实现一次扫描,多次利用。积极推动“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卷宗为辅”的归档模式改革,制定湖里法院电子归档细则,推动出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同步应用、电子归档等操作规范。对采用无纸化审理形成的电子诉讼材料,符合电子卷宗归档要求的,以电子卷宗代替纸质档案,不重复打印立卷移送归档。 形成无纸化办案常态 通过湖里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全在线”诉讼平台等渠道,以图文并茂形式发布《在线立案指南》《在线庭审指南》等宣传材料。强化平台应用,利用云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身份验证、开庭排期、文书生成、电子送达、邮单打印、查询反馈、卷宗归目“七个一键”模式。推广全在线、线上线下同步的庭审模式,通过证据同屏技术实现庭审无纸化,对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案件,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全部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纸质笔录,确需制作笔录的,采用“语音识别转写+人工校对”方式,提升记录准确度,并通过“笔录码”完成在线签名,直接归入电子卷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