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根据“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计划,为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了解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困难和问题,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林建安带领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张尚英主任、综合科科长、药品化妆品监测科负责人一行赴漳州市福建片仔癀化妆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梦娇兰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实地调研。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林绍稳副局长和市级监测中心华春红副主任陪同调研。
在生产企业,调研组详细了解企业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情况。从调研结果来看,化妆品企业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认识不足;二是专业型监测人才缺乏;三是不良反应报告信息收集困难。 林建安副局长指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是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要深刻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根据《条例》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提升监测意识、积累业务技能、提高监测水平。三是要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指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积极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定期做好汇总分析。 此次调研,有助于掌握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监测工作新思路,为下一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展、完善监测工作措施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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