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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

来源:宁德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5 14:43:54    分享到:

5月25日是国际爱肤日

为切实提高公众科学护肤意识

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

今天上午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

联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

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

为主题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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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

市市场监管局为宁德师范学院附属

宁德市医院授牌

这也意味着我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

监测工作进入新的征程

该院是宁德市第一家正式加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联盟(CASSA)的医疗机构,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1家医疗机构被纳入CASSA。同时该院也是我省第一批入选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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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市医院、市中医院等单位专家还参加了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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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用妆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等科普宣传及义诊、用药咨询

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
 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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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
向市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中心反馈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
发生的不良反应

除了日常的科普宣传

即日起

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开展

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重点

 以全市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儿童洗护(洗浴)中心、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等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各类儿童(婴儿)化妆品的合法性、索证索票、台账管理、产品质量,以及产品标签是否有违法宣称医疗作用、是否按照规定的条件储存化妆品、是否经营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不合格或者假冒婴幼儿化妆品、是否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行为。

检查内容

 对完成备案的儿童普通化妆品,在备案后3个月内及时组织开展备案资料技术核查;检查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检查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检查所经营的儿童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标注有适应症等。

  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及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冒伪劣

抽检不合格产品以及

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儿童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儿童类化妆品监督检查力度

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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