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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临近“六一”,为深入排查儿童化妆品风险隐患,确保儿童用妆安全,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巷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辖区内在售儿童化妆品的母婴用品店、药店、商场和超市等各类经营主体。
执法人员针对母婴用品店和大型商超发放《化妆品规范经营告知书》,要求化妆品经营者签订《化妆品诚信经营承诺书》并根据《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自查表》开展自查,同时还进行普法宣传,点对点告知最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截至目前,马巷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35家次。其中,在对某超市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从货架上随机抽取2个批次的儿童化妆品,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关采购证明及供应商主体资质证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证明、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规定,马巷所已对其立案调查。
守护天使童颜,我们不遗余力。下一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严肃查处。 (蔡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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