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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发出首张食品经营备案告知函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1-06-03 17:14:32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企业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照后减证,福清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策要求,从2021年5月20日起,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相关食品经营者在登记注册完成后即可办理备案手续,领取《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开展经营活动,不需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月1日,在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市民陈先生在该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企业基本信息采集,陈先生填写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表》后,当场领取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这是福清市发布的首张告知函,标志着该事项许可改备案举措在该市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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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先取得营业执照,再提交材料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方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申请人面临手续多、耗时长等问题。如今“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申请可在企业登记注册完成后立即办理,实现了一次申请、当场办结,当天领照、当天营业,切实提高了食品经营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今后辖区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可至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或镇街市场监管所窗口就近现场办理备案手续。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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