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6月7日,端午节前夕,宁德分院召开全员的廉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剖析会。王祖生院长首先解读了厦门翔安区马巷镇城管办负责人王建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私人接待费用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案例解读通过对事件回顾、查出经过、人员处理等内容,深刻剖析解读了违法违纪人员在廉洁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原因和警示。 随后,分院部分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结合自己工作中碰到的实际经历,分享了学习心得。 廉洁自律“八严禁十不准”规定,是每一个特检人廉政行为的准绳,只有真正做到了“八严禁,十不准”我们才能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守住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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