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炸油条全凭感觉加原料? 严打“想加就加”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张弥 林莉莉 发布时间:2021-08-11 08:50:29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油条、马花炸是厦门街头巷尾常见的油炸食品,那金黄饱满的油条和马花炸,吃起来口感蓬松酥脆,搭配上豆浆就是早餐的最佳CP。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加大油条等常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8月4日,一家位于东明路的某小吃店在抽检中被检出自制油条和马花炸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不合格。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核查,店主陈某夫妻二人自述,其按照传统手艺加工油炸食品,依靠感觉和经验添加原料。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小吃店操作间台面摆放有特制油条粉、油条王、双效泡打粉、食堂专用油等食品原料,操作间过道墙上挂着一袋白色片状结晶物质,无任何标签标示。因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上述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食品原料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QQ截图20210811084905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商家:炸油条时不能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三无”包装明矾,使用香甜泡打粉等添加剂时注意用法用量,严禁超量使用。禁止使用地沟油,避免炸油长时间反复使用。

QQ截图20210811084856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消费者:为避免因摄入过多铝对人体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市民应注意从正规商家选购无矾油条,生活中尽量少吃铝含量可能超标的食品,如膨化食品和油条等。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近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民如发现商家非法添加明矾或使用“黑心油”等问题可拨打12315举报。(张弥 林莉莉)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