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案情介绍】2021年6月,客户C先生到保险公司咨询保单退保事宜,客户表示近期收到续期缴费短信提醒,才想起来去年投保的一份保险,当时收到保险合同后就有考虑要退保,原本是打算向销售人员再详细咨询后决定,但因临时有事出差,就将此事忘记了,待今年收到续期缴费提醒时才想起来,故现在申请要求退保。公司工作人员向客户解释,因保单已超过犹豫期,现如今只能按保险合同现价退保,对此蔡先生表示不理解。 【案例分析】 其实,我们作为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投保人通常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但若是超过了犹豫期,就无法拿回已缴纳的全部保费了。 此案例中的C先生正是如此,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内或15天内(不同保险的犹豫期不一样),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公司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只要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全部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但在犹豫期后,投保人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将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 【风险提示】 犹豫期的期限很容易被大家忽视。然而,它对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着重要意义。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尤其是在收到保险合同后,要重视和善用犹豫期的保单权益,犹豫期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收到保险合同后,一定要看清条款是否与营销人员陈述相符,并亲自操作或填写保单签收回执。因为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的签写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如果犹豫期最后一天是在节假日期间,绝大多数公司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第二、投保人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提出询问,以免误保。在犹豫期内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口头申请无效。 为防止大家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购买决定,犹豫期无疑起到了缓冲器的作用。因此,消费者应充分利用犹豫期,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如不满意,应在犹豫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李凌)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