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安排,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行动。行动聚焦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建材、儿童玩具等民生领域,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办案行动。 近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销售假冒“牛栏山”白酒 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家食杂店发现了一批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认定, 这批白酒为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武夷山市场监管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 《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依法没收上述假冒产品100箱,并处罚款1.8万元。 校外培训霸王条款侵权 顺昌县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家2教育培训公司在淘宝制作课程体验券200多张,并在教育机构经营场所内使用发放这批课程体验券。体验券上印有“最终解释权归顺昌小新星所有”字样,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排除了消费者权利违法行为,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顺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依法处以1000元处罚。 无证分装茶叶进网店 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福建某茶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这家公司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黄金芽绿茶”茶叶产品予以扣押,同时立案调查。经调查,这批无证分装的“黄金芽绿茶”(50g)茶叶产品货值共计4405.5元。当事人在淘宝开设网店进行茶叶销售经营活动,共销售“黄金芽绿茶”(50g),违法所得321.5元。 当事人未经许可分装茶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黄金芽绿茶”茶叶产品79盒以及违法所得321.5元,同时罚款2万元。 柴油硫含量不达标来路不明 据政和县公安局提供的线索,政和县市场监管局对吴某销售的柴油进行检查。经检测,吴某销售的柴油硫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 GB 19147-2016)《车用柴油》中表3车用柴油(VI) “0 号”相应项目的要求。该批柴油货值金额为10630.88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政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没收柴油2.35吨和加油机一台,处以罚款15946.32元。 此外,梁某购进无合法来源的进口0号车用柴油,存储 于报废车、厢式货车上。顺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查获这批车用柴油。梁某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顺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无合法来源的进口0号车用柴油2.75吨,罚款1.2万元。 所售商品房价格未公示 由于未在交易场所对销售的340套商品房进行价格公示,政和县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商品房销售中,未公示《一房一价表》及相关收费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政和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7万元。 经营不符合食安标准水产品 光泽一食品百货商行从福州市乡里乡亲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水产品海水三点蟹20公斤。光泽县市场监管局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这批海水三点蟹进行抽检。结果显示,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该局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销售重金属超标水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规定。今年6月,光泽县市场监督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处罚款5000元。 不合格电缆冒充合格产品 今年上半年,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南平一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的通用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YZ-300/500 3*2.5mm2)、上阳电线电缆(规格型号 :BLV16mm2) 规格电缆产品质量综合检测严重不合格。 延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立案调查,经统计,涉案电缆的货值金额为2716元。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64元,并处以罚款6111元。 来源:闽北日报(谢红灿 陈谦 吕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