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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强化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3 08:35:36    分享到:

11月30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春桥副局长带领有关科室人员来到长泰区第三实验小学,实地专题调研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和工作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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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桥副局长对进一步强化漳州市学校集中用餐环节管理,进行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1、一要进一步掌握学校集中用餐情况底数  

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协调当地教育部门进一步排查统计学校集中用餐供餐情况底数,动态掌握辖区学校集中用餐人数,供餐形式(食堂供餐方式或校外供餐方式等),排查学校集中用餐特别是校外供餐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建立工作清单和问题清单,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督促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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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协调教育部门督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采用食堂方式供餐的,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依实际公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品种、规格、供货者的名称和经营资质等。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要审核供餐单位有关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许可经营资质,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评估,优先选择实施HACCP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供餐。要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校外供餐餐品接收查验、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用餐的管理,确保学生用餐环节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和食品安全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多病同防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要严格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  

严格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许可准入标准,指导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逐步通过体系认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采购、使用“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加强食品加工全过程管理,完善食品加工过程风险管控措施。要协调教育部门推动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管理人员通过安装有关APP监督供餐单位餐品加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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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要全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  

要按照202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工作要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协助教育部门制定计划措施,全面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推进学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及时发现、纠正学校食堂餐食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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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要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要按照《漳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有关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营造校园周边良好食品安全环境。要积极开展校园反食品浪费工作,引导学校食堂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在学校食堂用餐区醒目位置张贴“光盘行动”“反食品浪费”标识和宣传海报,餐食加工过程中不得造成严重食品浪费。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配餐的,应引导鼓励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按照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使用餐饮具、一次性塑料袋等塑料制品的有关规定,限制使用相关不可降解一次性使用餐饮具、一次性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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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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