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地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近日,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质量监督、消保、执法稽查、餐饮、药械等科室执法人员及市质检所技术人员在建阳、建瓯、延平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11月25日,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在潭召开 根据相关规定,全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检查过程中,市质检所技术人员对生产和销售的塑料购物袋进行现场抽样,作进一步检验判定。执法人员按要求对生产、销售领域查出的问题进行行政处理;对餐饮、药店等使用单位发现的问题抄告其行业主管部门。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聚焦塑料污染治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执法检查与政策宣传相结合的形式,监督检查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批发经营户、农贸市场、餐饮、药店等23家单位,现场抽查塑料购物袋产品4批次。通过督查检查,强化了生产源头管控、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方式提升等工作目标。 在建瓯召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现场会 在延平区检查塑料购物袋并进行现场测试 推进会上,市局四级调研员连润华就进一步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强调下阶段重点抓好“三个落实”: 01、压实责任抓落实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塑料制品行业相关人员强化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迅速召集相关科室和有关企业传达塑料污染治理精神,加大对塑料制品质量的执法力度,始终坚持高压态势。 02、协作配合抓落实 发挥统一市场监管职能的优势,系统内部相关业务部门、基层监管所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口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共同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03、督办整改抓落实 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对于拒绝整改的顽固分子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形成警示效应,震慑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违法经营户。质量 (监督科 雷金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