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在市场上频频出现,成为消费噱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比如金箔酒、金箔巧克力、金箔蛋糕、金箔冰淇淋……
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结合莆田市实际,对酒、糕点、巧克力、冰淇淋等重点品种集中梳理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行为,从严查处宣传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以来,全市系统共出动人员48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18家次,其中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0家次,销售主体172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16家次,未发现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违法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不得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自觉抵制以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风尚的广告宣传。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金银箔粉不是可食用物质,更不具备保健功能、治疗功效,要提高警惕,不盲从、不跟风,杜绝“食金主义”“拜金主义”行为;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标签标示或食品外形,如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有生产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或相关广告中宣称或标注金银箔粉“可食用”“食品级”“食品用”等情况的,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宋碧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