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UPS)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查产品为功率小于3kV·A的办公及家庭用UPS,共抽查2家生产企业2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依据GB/T 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254-2008(修改单)《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的要求,对额定输出功率、输出电压波形失真、125%过载能力、电池后备时间、切换时间、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绝缘、发热要求、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导体的端接、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谐波电流发射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均符合标准的规定。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福建省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UPS)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合格)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UPS)产品小常识 1)UPS的使用环境应注意通风良好,利于散热,并保持环境的清洁。 2)UPS切勿带感性负载,如点钞机、日光灯、空调等,以免造成损坏。 3)UPS的输出负载控制在60%左右为最佳,可靠性最高。 4)UPS带载过轻(如1000VA的UPS带100VA负载)有可能造成电池的深度放电,会降低电池的使用寿命,应尽量避免。 5)适当的放电,有助于电池的激活,如长期不停市电,每隔三个月应人为断掉市电用UPS带负载放电一次,这样可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6)对于多数小型UPS,上班再开UPS,开机时要避免带载启动,下班时应关闭UPS;对于网络机房的UPS,由于多数网络是24小时工作的,所以UPS也必须全天候运行。 7)UPS放电后应及时充电,避免电池因过度自放电而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