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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着力提高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水平,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全年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50件,罚没款1989.7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5.87%、48.86%。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2022年春节期间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现公布2021年第二批示范性强的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福州深耕壹零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混淆行为案 处罚金额:21.5998万元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未经北京壹灵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荣誉、师资力量等做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北京壹灵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特定联系。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第十八条规定,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1.5998万元。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