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福建抽查70批次木制家具、金属家具产品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25 18:18:48    分享到:

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木制家具、金属家具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柜、桌、床、椅凳,共抽查70家生产企业7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依据GB/T 3324-2017、GB 18584-2001、GB/T38724-2020、GB6566-2010等标准的要求,对外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安全性(结构安全性、有害物质限量)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50批次产品均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T 3325-2017标准的要求,对外观、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安全性能(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20批次产品均符合标准的规定。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福建省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合格)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福建省金属家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合格)

image

image

木制家具产品小常识

  木制家具是指主要零部件中装饰件、配件除外,其余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木制家具是家具产品中最主要的一个大类,广泛使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场所。目前木制家具常见的有全实木、全人造板或实木、人造板二者材料组合加工而成等形式。

  在购置木家具的时,要重点关注产品安全性,即产品的结构安全和有害物质要符合标准要求。

  一、木家具安全环保性。木家具中有害物质是影响其安全性的重要要素。木家具使用劣质人造板等材料其中的甲醛,苯等各种挥发性物质可能超标,这些有害物质会逐步的侵入人们的身体,影响人身健康。

  二、木家具结构安全性。木家具若存在抽屉、键盘、拉篮等推拉构件没有防脱落装置或垂直运行的部件在高于闭合点50mm的任意位置有自行下落等情况出现,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体意外受到伤害,特别是可能造成儿童致残。

  三、做工设计合理。木家具的做工设计若是不合理,大家使用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被撞伤、擦伤或刮伤。因此,在购买木家具的,必定要检查木家具的做工设计是否精巧合理,与人体接触或收藏物品的部位是否有毛刺、刃口、棱角,如边角是否经过圆弧处理;外表是否经过车床、砂光、打磨等工序,是否圆滑无毛刺;桌腿和椅腿是否防滑等等。

  四、选购时要查看木家具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标牌等;是否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说明。对有较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家具应当谨慎购买。向销售方提出查看能代表本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查看检验报告中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结构安全和其他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当对所购木家具质量有疑义时应把产品送至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金属家具产品小常识

  金属家具是以金属管材、板材等其他型材为主制作的家具,是家具中的一大类。因其使用对象、使用环境、审美不同,金属家具有多种设计方案,产品外观多种多样。金属家具根据不同的使用人群可分为:休闲家具、办公家具;按品类分类:柜类、桌类、椅类、床类。金属家具产品需满足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

  在购置金属家具的时,要重点关注产品安全性,即产品的结构安全和有害物质要符合标准要求。

  一、金属家具安全环保性。金属家具中有害物质是影响其安全性的重要要素。金属家具使用劣质人造板等材料其中的甲醛,苯等各种挥发性物质可能超标,这些有害物质会逐步的侵入人们的身体,然后影响人身健康。

  二、金属家具结构安全性。金属家具若存在人体接触或收藏物品的部位有毛刺、刃口、棱角;抽屉、键盘、拉篮等推拉构件没有防脱落装置或折叠产品应有预期的自行折叠现象等情况出现,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人体意外受到伤害,特别是可能造成儿童致残。

  三、做工设计合理。金属家具的做工设计若是不合理,大家使用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被撞伤、擦伤或刮伤。因此,在购买金属家具的,必定要检查金属家具的做工设计是否精巧合理,比如,边角是否经过圆弧处理;外表是否经过车床、砂光、打磨等工序,是否圆滑无毛刺;桌腿和椅腿是否防滑等等。

  四、选购时要查看家具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标牌等;是否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说明。对有较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家具应当谨慎购买。

  向销售方提出查看能代表本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查看检验报告中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结构安全和其他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当对所购家具质量有疑义时应把产品送至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