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和黄河均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好这两条长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于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示范引领意义。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相比较而言,有关省份、部门对于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明显不足,导致黄河生态资源和种群日益减少。据之前统计,黄河的鱼类有100多种,但近几年不少品种已较为罕见,这与无节制捕捞、买卖、食用黄河鱼类产品密切相关。至今,一些网络、自媒体均有发布食用黄河鲤鱼、黄河刀鱼、黄河回鱼等各种鱼类的视频、宣传报道。可以说,如果没有食用,就没有交易、买卖,更没有捕捞、杀戮。 笔者建议比照长江流域保护模式,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大力度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一、做好立法工作。比照《长江保护法》,由全国人大着手开展《黄河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上升至国家立法层面,成为国家战略,提升立法保护的层次和刚性。 二、做好禁捕工作。比照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由国务院办公厅着手制订《关于切实做好黄河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黄河流域十年禁渔;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分别牵头制订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打击黄河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等文件,从制度和执行层面,明确黄河流域十年禁渔的具体政策和监管措施,源头上加大对黄河流域鱼类产品的保护力度。(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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