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上调!!! 记者获悉,福州市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据了解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4月1日起调整为1960元/月。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相应作出调整,调整后各档次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0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即1372元/月。 0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即1470元/月。 0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即1568元/月。 04、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即1176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