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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局召开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推进会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1 00:59:43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3月10日,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暨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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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12315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21年度消保主要工作,部署安排2022年度主要任务。并向与会人员发出倡议书,倡导广大实体经营者积极参与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漳州万达广场、漳州市汽车流通协会分别代表ODR企业和行业协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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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佳宁最后强调五点工作意见。

01、深化社会共治,更大范围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以大力开展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放心消费示范行业、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等为载体,推动企业、行业、街区、商圈、景区等多主体、多层次的创建,实现创建活动从单一品牌向品牌集聚区延伸、单一企业向全行业延伸、从线上向线下延伸、从城市向农村延伸。

02、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良好市场环境

要进一步更新消费维权理念,依据职能,积极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要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

03、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地要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幅度增强“诉转案”工作力度,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对失信违法经营者形成强大威慑。绝不能追求形式上的“案结事了”而“以调代罚”,默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继续侵害消费者权益

04、前移消费维权关口,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前瞻性

消费维权工作要掌握主动权,必须要注重关口前移,防控全链条风险。要通过构建信用体系、加强事先预防、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力度,保障各方主体建立起诚信守法的稳定预期,从源头上改善消费环境。要利用好大数据资源,尤其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热线数据,监测消费诉求异常波动情况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对苗头性问题要提前介入防范风险。

05、发挥媒体宣传监督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要高度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正面宣传,组织开展好今年“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宣传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对消费维权的思想认同、价值认同,提升其自主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守法意识,促进其依法依规经营。对于新闻媒体披露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线索,要认真依法查处,并及时反馈情况,为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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