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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查处违规销售“四类药”药店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陈琼英 赖君欣 发布时间:2022-03-21 13:35:54    分享到:

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所执法人员接到某药店微信咨询,“一位来买药品的顾客,黄码,是否能卖四类药品给他?”执法人员立即回复,不可以售卖给他!但过后,药店人员却回复,“已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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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要求该药店上报社区后,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所和药品科立即联合前往该药店了解情况并开展现场检查。据药店人员称,该购药人共购买了3款四类药,却在出售后才想起咨询江头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但均有购药登记。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近期四类药品购药登记上传、处方药销售、核酸检测、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药店不仅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规售卖四类药品,更存在部分四类药品漏登、漏报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进行停业整顿,并就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自福建疫情发生以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市场监管所全覆盖监管检查、各市场监管所之间交叉检查、药品科飞行检查、局领导带队督查的监管机制。以狠抓落实、问题整改为重点,夯实辖区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让药店“哨点”更灵敏;以“零容忍”态度狠抓风险排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零售药店,坚决予以关停和立案查处,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截止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341家,针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督促整改38家,停业整顿3家,立案查处6家。(通讯员:陈琼英 赖君欣)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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