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局的部署和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围绕“保畅通、保供应、保运转、保生产、保民生”等要求,以对人民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突出“快、准、严、稳”,充分履行职责,有效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 一、突出“快”,快速部署推进防控工作 01、快速传达部署 先后召开1次局务会、2次党组会,迅速传达国家及省、市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落实防控措施。 02、压实监管责任 围绕监管重点,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市场价格等各类专项整治,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 03、实施每日一报 每日汇总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动态数据,形成工作日报进行内部通报,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每日实时掌握和督促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及时分析协调解决问题。 二、突出“准”,精准科学落实防控措施 01、抓紧抓牢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始终坚持“人物同防”,全面落实“三专、四证、四不”要求,3月13日以来累计报备进口冷链食品94批计1027.565吨,先后处置涉疫进口冷链食品事件3起,未发生新冠病毒“由物及人”传染情况。 02、落实落细药品监管防控措施 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作用,3月7日以来累计上报“四类”药品购药信息216301条,对其中75条存在高风险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945家次,责令整改127家次,停业整顿7家次,立案9起。 03、持续强化医疗器械疫情防控监管 组织7家隔离衣、医用隔离眼罩等疫情防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自查,并重点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体外诊断试剂储存和冷链运输管理情况进行检查。3月13日以来累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151家次,责令改正41家次,移送案件线索2起。 04、不断加大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抽查力度 下发提醒告知书,引导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根据海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对辖区内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的情况组织抽查。3月13日以来累计检查企业16家次,检查货柜10个、货件176件、货物1976.7828吨。
三、突出“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01、加强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管 对辖区内非医用口罩再次进行排查,动态掌握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再产情况,指导督促非医用口罩再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目前,全市正常生产非医用口罩企业仅有2家。 02、加强野生动物监管 以水生中华鲎、海马及陆生竹鼠、蛇类、鸟类为重点品种,开展野生动物市场监管,3月13日以来累计检查农贸市场669家次、餐饮店2772家次,超市643家次,均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03、加强计量器具监管 3月13日以来累计检查测温类计量器具使用单位62家,额温计(枪)88台、红外测温仪28台,发现其中9家额温计(枪)使用单位有22台额温计(枪)数值出现偏差,已责令上述单位停止使用并重新更换使用数值准确的额温计(枪)。 04、加强餐饮行业监管 3月13日以来累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4824家次,对违反《佩戴口罩规定》的48家经营单位予以简易处罚,对98家经营单位予以责令整改;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5家经营单位予以责令整改。 四、突出“稳”,全力以赴抓好民生维稳 01、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组织开展经营者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活动,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重要场所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巡查力度。3月13日以来,累计检查超市705家次、农贸市场315家次、其他食品经营户1720家次、药店760家次。目前,防疫物资和大米、猪肉、蔬菜等民生物资总体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02、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针对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大型商超,大型游乐设施等使用单位,督促各单位做好设备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提醒使用单位定期做好电梯轿厢内的消毒防护和安全警示工作。 0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将9个在职党支部分为6个工作组,分别进驻2个挂钩社区,每日安排党员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志愿服务活动。目前已累计组织发动103人次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04、畅通投诉举报通道 24小时不间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月13日以来,累计受理消费者涉疫投诉举报2件(东山反映蔬菜、猪肉价格问题),经属地局核查,均属正常市场价格波动,不予立案。 05、持续加大宣传力度 在局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开设《防疫你我知》《市场监管人在“疫”线》等专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展现市场监管人战“疫”风采,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3月13日以来,在各级媒体共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宣传报道40篇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