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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台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甲级、乙级计量技术人员,按照相关程序予以采认。此举将为台湾地区计量技术人员来闽就业创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通知规定,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拥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持有台湾地区甲级、乙级计量技术人员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受聘于福建省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经聘用单位同意,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公布采认结果。 台湾地区甲级、乙级计量技术人员与大陆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基本一致,认定的综合命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内容相似,其中技术性的内容基本一致,将台湾地区有效期内甲级、乙级计量技术人员对应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进行职业资格采认合理可行。该制度实施后,通过采认的台湾地区甲级、乙级计量技术人员将纳入我省注册计量师统一管理,享受注册计量师在大陆同等待遇,有利于促进两岸计量技术人员交流合作,健全完善同等待遇政策服务体系。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