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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莆田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工作提示

来源:莆田市场监管 作者:林亚楠 发布时间:2022-03-25 17:55:41    分享到:

为号召莆田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自身防护意识,严防经营、配送人员成为传染源扩散链,特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响应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电子商务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现社会责任担当意识。

二、落实防控重点措施

要做好消杀防护,积极普及疫情知识和预防措施,加大经营和仓储场所巡检频次;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特别是一线配送人员,应严格执行早晚体温监测、配送期间佩戴口罩,定时消毒配送箱等措施,强化风险防控,保障劳动安全,切实维护配送人员合法权益。 

三、全力保障民生供应

有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充分运用自身供应链渠道,优化货源组织,合理调度运力,为民众提供生鲜、粮油、熟食等民生必需品以及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物资的配送服务,杜绝囤积居奇,力争敞开供给。 

四、加强资质审核排查

要加强对入网商家资质和上架商品的全面审核排查,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杜绝野味上架,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五、严格守法合规经营 

要加大线上监控和线下巡查力度,督促入驻平台内的商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食品安全和商品、服务质量;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明码标价,不得哄抬民生必需品和防护物资价格。

六、切实保障配送安全

要优化配送模式与手段,鼓励消费者使用能够减少人员聚集的打包外送、APP订餐等方式,并尽量避免配送人员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接触,大力推广如“无接触”配送、包装封签、无人货柜等举措,保障配送人员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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