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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元资金!福州发布援企稳岗促就业措施!

来源:福州新闻广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9 05:55:26    分享到: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做好援企稳岗稳就业,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出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若干措施》,从助力企业稳定岗位、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兜住困难群众生活底线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助力企业爬坡过坎,通过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一、助力企业稳定岗位

01、加快兑现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奖补

春节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榕政办发〔2022〕1号),各县(市)区要加快兑现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用工引工奖补、职业培训补贴等惠企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02、降低社会保险费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

03、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2022年因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企业,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理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延缴期间可申请免收滞纳金。

04、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顶格实施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

05、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

对被纳入封控、管控区内的企业,且企业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不低于2022年2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的90%(含90%),根据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所需资金从县(市)区统筹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

06、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推动企业稳生产、保岗位、促发展。

07、支持新就业形态专项培训

根据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需要,大力支持互联网营销师、无人机驾驶、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专项培训,鼓励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根据培训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加大稳就业力度,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

三、做好企业用工服务

08、支持企业共享用工

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共享用工。延续实施春节期间用工调剂补贴标准至2022年底,各类用工调剂平台(暂时歇业的各类企业、行业协会、能够组织闲散劳动力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组织顶岗实习的职业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重点企业调剂员工,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09、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在榕首次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县(市)区统筹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10、全面强化就业服务

落实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对保障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专门对接,及时掌握企业用工计划,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依托各级招聘平台,多措并举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精准就业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四、兜住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11、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延长失业补助金等阶段性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对符合2021年申领条件的,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

12、延长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限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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