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翔安:一商家使用“作弊秤”被立案调查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王红蕾     发布时间:2022-05-20 12:53:15

2022年5月20日是第23个世界计量日,为广泛宣传计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提升计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保证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大嶝市场监管所联合质监科、市衡器检定站对大嶝旅游点附近多家海鲜店的计量器具开展突击检查,防止“缺斤少两”消费欺诈,营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守护人民群众餐桌质量。

海鲜作为大嶝旅游业的标志性消费物,海鲜消费是否足称是许多游客关心的事,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选取了旅游景区周边、人流多、投诉多的海鲜餐饮店,检查店内是否证照齐全、明码标价,重点严查是否有使用“作弊秤”的情况。

QQ截图20220520125204

市衡器检定站工作人员以标准砝码反复测试电子秤,检查是否利用程序篡改电子秤以达到“短斤少两”的目的。检查中发现一商家的电子秤可使用密码调整称重数值,通过不同的密码,称重数值可增幅5%至30%,执法人员立刻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并对商家使用“作弊秤”的欺诈行为立案调查。同时,执法人员向商家科普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法律知识,让商家了解计量,自觉增强诚信计量意识。

image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借助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强化民生计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计量意识。5.20计量日,市场监管不止爱你,更把民生大“计”放心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铢铢较“量”。

计量小知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标准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农贸市场交易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为半年一检,餐饮店内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为一年一检。

3.消费中如有发现商家所使用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可通过12315平台,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通讯员:王红蕾)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