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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降低海运口岸收费,优化海运口岸营商环境,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口岸办、港口管理局、自贸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厦门海关共同印发《关于印发全市海运口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市监价监〔2022〕5号),成立工作专班,密切沟通协作,强化协同监管,在自查自纠、政策提醒、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上协同落实,提高监管的震慑力和影响力,持续推动口岸收费政策规范落实。 一是聚焦工作重点,细化实施方案。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2〕17号)要求,以船公司、港口、堆场、检验检疫等进出口环节收费有关机构及各类进出口环节中介机构为重点对象,聚焦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落实收费优惠政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细化工作方案,推进工作实施。 二是聚焦基础数据,认真梳理摸排。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港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海关等部门认真梳理进出口各环节的收费监管对象,制作理货、码头、堆场、航商、船代、货代、拖车、报关行等重点企业清单;商港口管理局对照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梳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执行的港口收费相关政策,明确政策内涵,理清政策界限,制作政策清单。 三是聚焦正面引导,加大宣贯力度。港口管理局部署理货、码头、航商、船代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级部门有关港口收费政策;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海运行业收费行为特点,制定《海运口岸价格行为提醒告知书》,会同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向货代、拖车企业发放,并积极征集涉嫌违规收费线索。各有关部门畅通港航联席会平台、价格监督12315、“单一窗口”95198、电子口岸968910服务热线等渠道,积极推动全民监督,引导督促收费单位完善内部管理;自贸委推出《跨境贸易便利化亮点案例系列报道》,积极加大政策措施和清理成效的宣传力度。 四是聚焦协同监管,联合开展检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统筹执法力量,带队海运口岸收费检查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先后赴港通物流、海宇码头、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中化仓储、外轮理货、达峰船舶管理、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开展现场检查,覆盖船公司、船代、港口、堆场、理货、检验检疫等重点环节,检查结果总体良好,现场要求对部分收费公示问题及时整改规范。 五是聚焦收费公开,推广单一窗口。市口岸办会同自贸委、港口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推广“单一窗口”全国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的通知》(厦府口〔2022〕6号),进一步加强厦门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积极赴报关协会、货代协会专项推广发布系统,推进行业自律;开展专题培训会,动员企业及时更新口岸收费清单数据,做好公开管理。截至2022年5月,共有107家企业在“单一窗口”上发布1800条收费信息。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