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药店疫情防控该怎么做?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来告诉您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药化处;晋安区、马尾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5 17:38:55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连锁门店的监管,确保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有效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

image

image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连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共有27家连锁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参会。

image

市局药化处处长、四级调研员何震同志通报了近期全市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01、持续发挥药店门岗排查“哨点”作用。

02、落实五类药品的销售登记。

03、做好药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同时指出药店在落实门禁管理、五类药品销售登记、网络销售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image

市局一级调研员陈敏同志对下一步药店防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01、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紧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02、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问题,整改到位。

03、要依法合规规范经营,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实药品质量管理,切实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下一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以不打招呼、不定期、不定时、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为切实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药店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为群众安全用药保驾护航。福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

晋安区

近期,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248家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药店防疫工作到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image

开展常态化巡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进店顾客疫情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

执法人员对药品、口罩等产品的索证索票、购销记录等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药店不得经营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口罩等防护类医疗器械,保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

image

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药店开展了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督促药店严格落实“五类药品”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同时做好戴口罩、扫码、测温等安全措施,做好门店日常消杀,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image

11月至今,辖区药店共及时向防疫指挥部报告黄码购药人员65人次,红码购药人员1人 ,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马尾区

马尾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查验健康码核酸证明等要求;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秩序、恶意涨价等行为;是否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药等五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等。

执法人员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疫情防控用药械“购销存”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告诫药品零售企业要自觉树牢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发挥好“哨点”作用;同时要加强价格自律,明码标价,杜绝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image

疫情期间马尾区局共检查药店158家次,发现问题责令整改7家次,督促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9600余人次,审核药品登记信息约3.4万条,指导药店发放《个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卡》2万余张,张贴防控海报90张。

image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去药店购药时,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配合药店工作人员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购买消炎药、感冒药的购药者进行实名制登记,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购买药品名称、数量等,内容要真实详细可追溯。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