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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确定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7 01:16:26    分享到:

一年一度的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来啦!今年的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今年福州的医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调整?如何确定缴费基数?一起来看看!

一、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在申报期内可通过网络申报和窗口申报2种方式完成申报。

1.网络申报

参保单位于申报期内,通过E点通网上申报系统“业务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模块,直接修改上传月缴费基数。

参保人数较多可以通过“批量缴费基数调整”功能,在导出模板中修改上传申报,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

已启用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简称“单位网厅”)的参保单位,可通过“批量缴费申报与变更”模块办理。

2.窗口申报

不具备网办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提交《参保单位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汇总表》、《参保人员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窗口审核。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辖区企业可就近向四城区医保窗口申报,各县(市)、马尾区、长乐区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医保管理部窗口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参保单位应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2.参保单位性质、名称、法人代表、地址、联系电话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已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申报变更。

3.参保单位应对职工(含退休人员)参保情况认真核对,及时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到龄在职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做到应保尽保,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4.参保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死亡后,参保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死亡停保手续。

三、友情提醒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违规行为,医保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医保经办机构应报请属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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