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县为进一步扶持壮大汽车产业,推进闽侯县汽车产业发展,集聚汽车产业人才,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重磅推出《关于闽侯县支持汽车产业人才发展九条措施》。 措施从加大高端汽车人才引进、加强汽车领域企业人才认定、给与汽车领域企业高管人员奖励、给予汽车产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鼓励企业培育汽车产业专业人才、加大汽车企业创新人才奖励、营造汽车产业人才培育氛围、强化引进人才配套保障等方面发力,会同各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闽侯县“引才”“留才”力度,充分践行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部署。 措施内容: (一)加大高端汽车人才引进力度 对具有国际影响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人才来县创业,促进成果进入产业化的专家给予“一事一议”专项支持。引进具有3年以上在境内、外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部门经理(主管级)经历的运营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与闽侯县汽车领域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年薪50万元以上,并缴纳社保满1年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薪酬补贴。 (二)加强汽车领域企业人才认定 支持汽车领域企业就业人员申报进行省、市级高层次人才并予以落地补助。对重点汽车领域企业内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博士或博士后等新引进人才推荐D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按照《福州市级高层次人才主要支持政策》规定给予20万元落地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新引进人才推荐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按照《福州市级高层次人才主要支持政策》给予15万元落地补贴。 加强汽车领域企业人才自主认定。对上一年度地方经济贡献部分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汽车领域企业,分别给予1名、2名、3名、5名县级G类高层次人才推荐名额;对上一年度地方经济贡献部分达到5亿元或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分别给予3名市级F类和10名县级G类高层次人才推荐名额。推荐人选需符合闽侯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基本条件,且在该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年薪达到闽侯县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对于新引进的F类、G类高层次人才,按照《闽侯县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县财政分别给予10、5万元的落地补助。 (三)加大汽车领域企业高管人员奖励 当年度营业收入达50亿元或地方经济贡献部分达1亿元的汽车领域企业中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人员,对其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及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别按15%、20%、25%发放给个人。其中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5-10万元(含)按地方留成部分15%发放;10-15万元(含),按地方留成部分20%发放;15万元以上按地方留成部分25%发放。 当年度营业收入达100亿元或地方经济贡献部分达5亿元的汽车领域企业中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人员,对其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及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别按30%、40%、50%发放给个人。其中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5-10万元(含)按地方留成部分30%发放;10-15万元(含)按地方留成部分40%发放;15万元以上按地方留成部分50%发放。 (四)给予汽车产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 在闽侯县汽车领域企业稳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闽侯县的,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县留县就业创业七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可享受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符合闽侯县汽车领域企业引进急需紧缺型汽车专业人才(指在汽车领域企业工作的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等汽车相关专业人才)的还可额外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其中: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境外博士研究生,再给予个人每人3万元的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再分别给予1万元和5000元的生活补助。 以上人才满足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可额外享受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评为“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的,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上述生活补助申报人必须于2023年1月1日后来闽侯县工作并在闽侯县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鼓励企业培育汽车产业专业人才 鼓励汽车产业企业自主培养员工参加中级职称或技师人才的考核,取得技师(二级)证书的员工,个人补贴2000元;取得高级技师(一级)的员工,个人补贴3000元。根据技师及以上取证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次1000元奖励,每个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加大汽车企业创新人才奖励 加大对汽车领域企业创新人才的奖励。对于当年新申报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汽车领域企业,由企业自主申报推荐2名主要创新人才;对当年新申报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及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汽车领域企业,由企业自主申报推荐1名主要创新人才。对企业创新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年度申报不超过2人次。 (七)营造汽车产业人才培育氛围 充分利用大学城资源优势,鼓励高校开展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定向委培,深入实施“产才融合”模式,为企业输送符合产业需求的人才。 (八)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措施 毕业三年内有意来闽侯县求职实习的全日制高校汽车产业相关专业毕业生(外地生源),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来闽侯县工作的汽车产业人才符合《闽侯县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相关条件的,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租赁或人才租房补贴的申请。 (九)完善园区标准化配套建设 不断完善园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从医疗、教育、娱乐等多方面发力,打造专业化的高品质产业园区,增强园区对人才的吸引力,加强人才留县工作的获得感。后续青口汽车工业园区人才公寓可按照“一企一策,按需急缺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 另外,根据市级相关人才政策,闽侯县配套出台了《关于闽侯县支持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七条措施》,从支持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支持企业人才承载平台建设、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产业人才培养、支持海外人才来榕创业、支持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等7方面进一步促进闽侯县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