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法院:某种子专业合作社与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合同执行案 ——优质高效执行服务助推种业振兴发展 【案情简介】2023年,建宁法院执行部门在落实福建高院“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调研活动安排时走访了建宁县某种子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期间,合作社负责人反映,其受合肥市瑶海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委托生产杂交水稻种子,按约完成生产任务并交付种子后未收到种子款,生产发展面临困境,寻求法律援助。针对该企业提出的问题,走访干警逐一解答、问计于需,引导企业提起诉讼维权。最终,法院判令农业公司应向合作社支付种子款133.44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切实维护种业从业者合法权益,守护好种业从业者“钱袋子”,建宁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涉种业执行案件开设“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等举措。立案后即对农业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冻结该公司名下数个银行账户,发现其名下有登记不动产信息;二是组成专班奔赴外省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先后5次往返10000余公里至合肥市瑶海区开展强制执行,划拨该公司15万元存款,并查封其名下一处2400平方米的厂房,联系评估公司对该厂房进行价格评估,后通过拍卖程序处置该厂房,成交价6252798元。拍卖成交后,农业公司拒绝腾房。面对异地腾房难的困局,建宁法院执行局依托“三级联创”“跨省联商”等涉种业案件跨域协作执行机制,层报上级法院发出异地执行协作申请,请求瑶海区法院协作腾空该厂房。在上级法院协调下,建宁法院与瑶海区法院联动配合,开展跨省域执行协作,最终完成房屋腾退,较好解决了跨省域腾房的难题。 【综合评述】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建宁县作为全国最大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制种面积达15.5万亩,全国每10粒稻种中就有1粒来自建宁。该县从事杂交水稻制种生产农户有2.35万户、持证制种经纪人389位,制种企业有140多家。近年来,建宁法院聚焦种业法律需求,创新打造种业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了执行护航种业振兴的“五联五促”工作机制(府院联动,促进种业振兴;三级联创,促进善执有力;跨省联商,促进异地协同;行业联建,促进精准护企;部门联治,促进诚信兴商),服务当地种业发展。2022年以来,建宁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护‘金种子’”专项执行行动7次,执行到位种子款1000余万元,其中跨域执行到位513万元。该案是建宁法院积极响应中央“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工作部署,以执行工作为着力点,切实将种业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的例证,充分彰显了法院维护种业发展的执行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