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漳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专项检查,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 01、要求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对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 02、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销售和使用等重点环节,疫苗、集采中选、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治用药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对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入市场。 0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范和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04、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强化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督促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避免在节日期间出现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渠道,加大对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等呼吸道传染病安全用药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能力。 0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了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多种渠道的群众投诉举报途径,为群众消费维权提供更大便利。 “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2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处理消费投诉1起。(吕榕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