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临近,一些商家以女性为目标群体,推出了青梅丹等产品,不仅打着让人“变美又变瘦”的幌子,甚至声称能调解血压、改善血循环,甚至还能预防癌症。近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嫌虚假宣传商家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金湖社区一商家销售的一款名为青梅丹的产品在宣传营销中存在问题。执法人员通过查看产品配料表,发现这款产品是以青梅提取物、米粉为主要配料,但在宣传中,却写明产品可以改善血液循环、护肝解毒,甚至预防癌症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执法人员对该涉嫌虚假宣传商家进行立案调查,商家也在第一时间更改了该商品的宣传内容。 “三八”国际妇女节的临近,女性产品热销,部分商家以“女神节”促销为幌子,在广告推广时夸大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不法商家在广告中发布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治疗功效等“神医神药”广告的查处力度,也提醒女性群众在购买时请擦亮眼睛,保持理性,谨防上当受骗,交了“智商税”。(通讯员:范子铭 孔凡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