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福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放心舒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3·15”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级消委会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主题活动53场,参加活动消费者3.1万人次,经营者或企业参与数1661户次;报刊杂志发表专题文章、新闻报道、广播电视播放专题节目以及新媒体报道总数达88篇,总阅读量近34万次,在全社会营造起重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宣传活动形式多样,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综合执法支队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第一至第四支部的党员志愿者联合晋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福州市榕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讲暨文明实践集中活动日。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宣传消费维权、真假商品识别等知识,知晓维护合法权益的正确途径,指导现场群众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等内容,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真实的案例和宣传小视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向消费者发出防骗“六不”提醒,指导老年人在消费时如何防范消费陷阱以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 “3·15”期间,鼓楼局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和便民服务活动:现场免费为市民检测家用血压计,解答选购和使用常识;向消费者讲解有关作弊秤的识别知识,免费发放维权砝码;为市民提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科普食品安全知识。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宣传品95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260余人次。 同时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价格、广告、产品质量、计量、知识产权、网络交易监管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台江区市场监管局 3月13日,台江局举办大型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相关资料,通过普及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讲解识真辨伪技巧、警示消费欺诈陷阱、公益法律援助等方式,引导消费者熟悉消费常识、提升维权意识。 “3·15”期间,持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了《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关于“3·15”期间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加强“3·15”期间备勤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仓山区市场监管局 仓山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落实值班值守,确保“3·15”期间手机24小时畅通,各监管所全员在岗待命。同时以各业务科室和执法大队骨干力量为主组成应急小组,在业务分管领导率领下随时待命。 结合业务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3月13日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器材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场向商家宣传消费维权年主题,并对消防水枪及接口进行跌落试验,确保相关产品跌落性能合格,让消费者买的放心。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晋安局为办好“3·15”活动,分管领导挂帅、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具体抓落实,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并把活动同当前的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并与晋安区消委会、晋安行政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一起联动,对各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行动。 开展共促消费公平等主题活动,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推动消费升级。期间共组织6场普法活动,开展大型咨询活动1场次,组织12315开放活动6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近200份,参与活动人数300余人。 马尾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公布典型案例、现场答疑解惑、情景互动等方式,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期间全局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互动300余人次。 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及其配件、校园周边儿童文具玩具、校园食品安全等事关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检查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期间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执法车辆12辆次,检查有关经营主体78户次。立案查处有关案件4起。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 “3·15”期间,长乐局联合多家单位、企业开展多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帮助群众树立科学消费观念,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同时倡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激发消费活力。 其中3月14日,组织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主要涉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等几大类商品22批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加大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实行长效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 福清局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共有32个来自社会各界的单位、企业、媒体参与,积极扩大了影响。并在当天发布2023年度福清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力。 在活动主会场入口竖立“参与活动单位”和“福州市级12315消费维权示范站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两面展示牌,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共建氛围。 闽侯县市场监管局 闽侯局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这一主题,开展“315宣传活动”设立受理消费者现场投诉举报、法律法规咨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及餐桌文明、真假商品识别、民生计量、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诚信经营宣传、电信服务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十个专区。 结合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检查,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广告、产品质量、计量、知识产权、网络交易监管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此次315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0家次。 连江县市场监管局 连江局联合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当天参与活动的36家金融机构代表进行了315宣誓,倡导鼓励高管带头抓消保、讲消保,形成从业人员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金融消保教育宣传氛围。组织各基层所结合日常专项,充分利用各大型商场、超市、沿街店铺LED电子显示屏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3·15”宣传标语。 以“3·15”为契机,联合相关单位对本地区火灾风险单位和消防产品销售单位集中区,开展流通领域、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排查整治,依法查处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闽清县市场监管局 闽清局制定《闽清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确保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有序。 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及座谈会,同时组织全县公交车、较大的商超、企事业单位等通过LED播放活动标语300多条;通过县移动公司短信平台,群发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激发消费活力”相关短信5万条。在“福州日报”、“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微信公众号,推出活动宣传专题活动情况,扩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儿童玩具文具、电动行车、燃气灶具等各类市场安全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监管。 罗源县市场监管局 罗源局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16个部门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现场布置有关法律法规、消费维权、餐饮常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诚信宣传等展板30余块,接受现场咨询280人次,派发《2023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民法典》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 除此之外,还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校园食品安全护航开学季“统一行动周”等系列活动。 永泰县市场监管局 永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315宣传活动,通过播放滚动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共分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和消费环境。 开展各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农贸市场、加油站、超市等在用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工作,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的行为。同时,针对消防产品的管理、检查和维护保养等问题,联合永泰县消防部门开展了“3·15”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检查。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高新局联合多家单位、企业,在中海寰宇天下商业街共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文艺汇演。现场宣传消费维权政策法规、解答群众消费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解说、派送宣传材料等向民众普及如何通过合法程序解决消费纠纷、消费维权注意事项等知识。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及宣传品2000余份。 福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3·15”期间,除了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各项执法检查外,认真做好12315热线电话接收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成立“3·15”值班备勤工作小组。3·15当日,依托12315市场监管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2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5万元。 并在3月15日当晚,组织收看央视“3·15”晚会及省市电视媒体,密切监测网络平台、新媒体,加强舆情研判、分析,按照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下一阶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紧扣“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围绕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的目标要求,顺应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聚焦消费者的 “急难愁盼”问题,在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