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4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糕点、糖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食糖,共抽检203批次,其中合格200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福州市米丹桂工贸有限公司的隆福记白年糕(500g/袋,2023-12-27),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福州天祥海鲜楼有限公司鼓楼区分公司的羊肉(2024-01-15),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标准值≤100(肌肉)µg/kg,检验结果188µg/kg; 三、福州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的单晶体冰糖(300克/袋,2023-09-09),还原糖分、干燥失重等项目不合格。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万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万CFU/g。 二、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动物性产品的磺胺类药物残留通常很低,一般不会导致人体的急性中毒,但长期大量摄入磺胺类药物残留不合格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在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禁用)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三、还原糖分 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其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超标容易滋生微生物,使食糖易变质。《国家标准 冰糖》(GB/T 35883-2018)中规定,单晶冰糖(一级)中还原糖分不得大于0.08g/100g。 四、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是食糖的质量指标之一,其与产品质量稳定性、微生物的生长条件均有密切的关系。干燥失重超标容易滋生微生物,使食糖易变质。《国家标准 冰糖》(GB/T 35883-2018)中规定,单晶冰糖(一级)中干燥失重不得大于0.25g/10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