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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反食品浪费提示”,湖里一餐厅被警告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3 15:31:11    分享到:

“光盘行动 杜绝浪费”、“公勺公筷 文明餐桌”...这些我们熟悉的反餐饮浪费宣传提示牌早已成为厦门各餐厅的“标配”,小小的提示牌不仅营造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更让文明用餐深入人心,让群众以“节约、光盘”为荣。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殿前的叶某华餐饮店内的没有任何反食品浪费的标识,该商家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介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餐饮单位是群众饮食的提供者和服务者,也是提倡节约、杜绝餐饮浪费的责任主体之一。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督查指导,督促各服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用餐”培训,引导消费者养成良好就餐习惯。与此同时,通过经常性地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把文明餐桌行动的各项要求规范落实到位,形成常态化的习惯作为企业的一种自主行为,从而带动广大消费者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就餐的新风尚。

据悉,系列宣传引导下,辖区餐饮企业纷纷响应,张贴文明餐桌倡议书、宣传画等宣传材料,“我们将会一直秉持节约理念,提醒顾客根据实际用餐人数酌情点餐,对于没有吃完的菜品,我们也会建议顾客打包带走。”湖里区朗豪酒店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18人次,检查餐饮经营户1320家,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助力崇尚节俭、杜绝浪费理念进一步推广。(通讯员 陈琼英)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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