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事关重大,更关乎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相关配置和检测,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虽然给大众出行带来了一些便利,但由此引发的交通、消防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岸分局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切实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质量监管,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 全面部署,压实主体责任 分局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各基层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认真履行监管工作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同时,分局局领导带队到基层市场监管所、辖区车行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盯牢源头,全领域全覆盖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分局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纯维修或纯配件销售点,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动态摸清全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等经营主体情况,重点排查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是否合规经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无3C认证及假冒伪劣产品;是否存在私自改装等违法行为;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明码标价是否规范等。 强化监管,执法教育并重 分局联合市局执法支队及属地镇政府、区公安交警、消防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对违法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取得3C认证、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惩不贷。此外,分局还与每一家销售单位负责人签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经营户提醒告知书》并张贴在门店显要位置,督促指导销售单位严格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积极主动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压紧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行动以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130多人次,联合检查6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销售单位190多家次,对全区34家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发放签订提醒告知书34份,移送市局执法支队电动自行车问题线索并立案调查11起,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陈丽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