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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推进会在漳州召开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5 17:38:16    分享到:

10月23日,福建省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推进会在漳州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鼓励引导化妆品企业加快开展完整版安全评估工作,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推动行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陈坤,省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漳州市局相关科室监管人员和省内部分化妆品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共4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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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福建省药监局化妆品处四级调研员吴海岚通报了目前全省完整版安全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和系列相关技术指南文件进行详细解读。我市青蛙王子(福建)婴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作为全省首个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并通过产品备案的企业,在会上作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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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针对当前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推进情况、化妆品备案面临主要问题和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交流,并对下一阶段如何落实安全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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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陈坤强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要深刻认识实施化妆品安全评估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相关技术指南,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及早规划布局,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化妆品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带头开展完整版安评工作,引领行业逐步建立健全安全评估工作体系;监管部门要持续畅通安全评估工作沟通交流渠道,加强政策宣贯、强化法规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及时解答企业在安全评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心同向推动化妆品安全评估新规平稳落地实施。

截至目前,漳州市已有18家化妆品企业按照新规要求开展完整版安全评估工作,已有3家企业共5个产品按照新规要求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提交数占全省第一,预计年底前将新增4家企业按照新规要求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资料。下一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贯彻省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后技术核查,努力推进安全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为全市化妆品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政策链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门引入安全评估制度,规定“化妆品新原料和化妆品注册、备案前,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为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制定发布了《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公告(2021年第51号)(以下简称《2021年第51号公告》),指导行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总体来讲,通过施行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化妆品企业的安全评估意识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我国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普遍提高,有助于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51号公告》,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制度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面对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效果和企业反映的困难和挑战,如评估数据缺乏,评估技术的应用缺少细化规则、国内安全评估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为了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解决企业在开展安全评估时的问题和困难,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正文部分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实施分类管理,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普通化妆品,企业可以提交安全评估基本结论,安全评估报告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存档备查。二是鉴于化妆品研发需要一定周期,为了避免企业研发资源重复投入,在2025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仍可以提交符合《导则》要求的简化版安全评估报告。同时,《公告》一次性发布了12项优化措施,从报告分类管理、技术指南细化、数据收集使用、强化宣传培训等方面,全面指导帮扶企业规范开展安全评估,同时也为我国化妆品安全评估体系的持续提升给出基本路径。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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