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纪晨璐)在日前举行的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方面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据悉,目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交了申请,保监会拟研究放宽设立资产保险公司标准。
国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直维持“9+1”格局,指国寿、人保、泰康、太保、华泰、太平、平安、新华、中再9家中资保险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友邦中国资产管理中心。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闸成立年限拟放宽 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28日电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针对保险资金运用方面召开的全行业会议上透露,下一阶段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市场化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他同时透露,已有一些保险公司提交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对于目前规定的保险公司需成立8年以上才能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等硬性条件,保监会拟研究适当放宽,批设几家新的资产管理公司。这是自第一批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监管部门再次对开闸新设资产管理公司做出表态。 保监会数据显示,2004年至2010年8月,国内保险机构共实现投资收益8859.9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超过5%。目前已有国寿、人保、泰康、太平洋、华泰、太平、平安、新华、中再9家保险公司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上述9家公司管理着全行业80%以上的资产,超过70%的保险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其中十多家采取资产管理中心模式。 吴定富指出,下一阶段,要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在风险可控、收益合理、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债权、股权、不动产等投资计划和投资组合产品,缓解金融工具不足、资产配置困难等现实问题,稳定投资收益;还要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拓其他第三方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吴定富还透露,保监会将研究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目的是提高投资效率,满足创新业务和另类投资的需要。 吴定富指出,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将从单项转向联动监管,健全以投资能力标准、偿付能力约束、投资比例制约、托管机制规范及资产认可标准为主要内容的联动监管机制,对公司投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和全面风险监测。 吴定富称,保监会将制定发布《保险资产托管管理暂行办法》,以督促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托管,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开业前也必须建立资产托管制度。 此外,一系列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的监管规定还将陆续推出,包括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办法,以及保险资产配置、资产管理产品、资产风险分类、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险资入市门槛再降||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张潇)今年以来,加速险资入市的政策频繁推出。在日前举行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再次透露将放宽保险公司成立资产公司的门槛,降低“需成立8年以上”等硬性条件,此举一旦成行,将意味着有更多的中小保险公司将得以直接入市。 根据2004年出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满足经营保险业务8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其中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和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等条件。目前,全国已有国寿、平安、人保等9家保险公司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再加上友邦保险资产管理中心,形成“9+1”格局。其中的9家中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全行业八成以上的资产,接受80家保险公司委托投资股票,资产规模2711.5亿元。对此,吴定富表示,下一阶段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市场化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据透露,对于目前规定的保险公司需成立8年以上才能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等硬性条件,保监会正拟研究适当放宽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