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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没签合同算员工吗?法院:有“从属性”就是劳动关系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3 08:37:31    分享到:

近日,台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网络主播的劳动争议案,以“从属性”为核心裁判标准,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司法参考。

男子小李于2024年3月至8月在某传媒公司从事直播及运营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传媒公司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排班表,要求小李每日完成6小时固定直播并接受流量考核。后因公司拖欠工资,小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公司不服,以“主播工作自主、收入依赖打赏”为由诉至台江法院。

近日,台江法院审理指出,劳动关系认定的关键在于“从属性”,包括组织、人身和经济从属性。本案中,小李提供的排班表证明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微信工作群记录显示其接受管理,银行流水体现公司按月发放9000元底薪加提成的固定薪酬结构。尽管无书面合同及社保缴纳,这些“隐形管理”已构成劳动关系实质要件。

经三轮“背对背调解”,法官向公司开具“法律风险清单”,分析未签合同的赔偿风险及类案示范效应,同时向劳动者解析证据瑕疵。最终,公司承认管理不规范,小李体谅公司经营压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新业态行业的用人单位应规范管理模式,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从业者,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因“隐形管理”引发法律风险;对合作性质的从业者,应明确约定权利义务,通过合同厘清法律关系。劳动者则需增强证据意识,注意留存排班表、工作群通知、薪酬转账记录、绩效考核标准等能证明“从属性”的材料,一旦发生争议,可凭借完整证据链依法维权。(福州晚报 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睿佳)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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