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许春桥带领质量监督科、消保科等相关科室人员,按照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燃气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端午节前检查工作,深入东山、云霄、平和、南靖等四个县,对13家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工许获证生产企业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5家、燃气具经营使用单位3家。 此次检查,对工许获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总局第75号令的要求建立并落实质量管控制度,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是否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等;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改装或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锂电池蓄电池及充电器等的违法行为;对燃气具经营使用单位,重点对餐饮单位使用不合格燃气调压器行为进行溯源调查,对燃气具销售单位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燃气灶具及配件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6条,已移交属地县局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