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当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诸多新挑战。福建积极响应时代需求,自2024年起稳步推进《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 多方协同夯实基础 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2024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将《实施办法》修改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经各方协同配合、系统推进,2025年2月,《实施办法》修订被列入福建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标志着立法进程迈入新阶段。 启动第二阶段工作 贴合实际精准调研 为进一步完善修订内容,提升立法精准度,福建省消委会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启动了第二阶段调研工作。近日,调研小组深入漳州、龙岩两地,聚焦消费者代表对立法的建议、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闽台两岸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探索、消费者组织支持起诉、网络直播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等重要议题开展调研。同时,调研小组实地考察了漳州市“放心消费在福建”省级试点及“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维权点,深入基层一线,与相关人员交流,详细了解试点和维权点的实际运行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一些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此次《实施办法》修订,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全面促进消费”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回应新消费场景下权益保护需求的必然行动。省消委会表示,将继续凝聚各方智慧,推动《实施办法》修订与时俱进,为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让消费者在每一次消费中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