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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退休待遇资格认证 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31 03:34:42

自2026年8月1日起,已办理厦门市职工医保退休手续的人员,均需在对应年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医保待遇资格认证,保障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为了有效简化医保退休人员认证流程,提升认证效率,市医保部门主动比对人社、卫健等部门信息数据,比对成功的厦门医保退休人员,系统将进行首次自动认证。因此,大部分退休人员不需要本人操作,即可完成无感认证。当年退休人员当年无需认证,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起始时间自动作为首次认证时间。

  参保人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按照“服务-业务经办-医保待遇认证-医保退休待遇资格认证”查询自动认证结果。本次认证按年龄实行差异化周期管理:80周岁(含)及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完成1次认证,70周岁(含)至80周岁人员每两年至少完成1次认证,70周岁以下人员每三年至少完成1次认证。参保人可多次发起认证,系统将以最后一次认证时间为准,自动延后下一认证周期的到期时间。

  80周岁(含)及以上的医保退休人员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认证;70周岁(含)至80周岁的医保退休人员应于2028年7月31日前完成认证;70周岁以下的医保退休人员应于2029年7月31日前完成认证。逾期未认证的,次月将暂停其医保待遇,无法正常刷卡结算。被暂停后按规定重新完成认证的,即可恢复其医保待遇。对暂停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参保人员在完成认证后3个月内可申请手工报销。

  提醒:参保人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刷脸自助认证,也可线下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码或社保卡到医保经办窗口核验,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可拨打12345热线预约第三方上门服务完成认证,亲友也可通过线上渠道协助代办。

(厦门日报记者 张玉榕 通讯员 夏一保)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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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退休待遇资格认证 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2026年8月1日起,已办理厦门市职工医保退休手续的人员,均需在对应年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医保待遇资格认证,保障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为了有效简化医保退休人员认证流程,提升认证效率,市医保部门主动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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