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与指引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两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寿宁县某水务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2025年7月21日,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寿宁县鳌阳镇东区福宁街开展水表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寿宁某水务公司在该街道98号安装的1台编号229481的水表未依法申请强制检定。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对属于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申请检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 寿宁县某自来水厂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2025年7月21日,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寿宁县某自来水厂在寿宁县鳌阳镇宁怡花园小区安装使用2台未依法申请强制检定的水表。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对属于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申请检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必须经强制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水表作为涉及民生的重要计量工具,其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上述2起案件的查处,对推动经营企业落实计量器具管理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计量器具准确性,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