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肉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共抽检145批次,其中合格140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小农哥生鲜超市的生姜(2025-05-20),吡虫啉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5mg/kg,检验结果10.6mg/kg;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2mg/kg,检验结果0.41mg/kg; 二、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一家人水果店的树上熟米蕉(2025-05-20),吡虫啉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18mg/kg; 三、福州市仓山区集好味小吃店(个体工商户)的拌面碗(复用餐饮具)(2025-04-27),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 四、福州菜惠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铁棍山药(2025-04-27),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目不合格,标准值≤0.3mg/kg,检验结果0.896mg/kg; 五、闽侯县青口思清小吃店的勺子(2025-05-15),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胡萝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二、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 四、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的洗洁精的主要成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中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有一部分不易分解,如摄入体内可蓄积,当超过一定浓度时,就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毫克/100平方厘米)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 五、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