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精简规划建设审批、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优化项目规划管理、优化项目验收机制和支持项目预售回款等五个方面,推出16条具体政策,旨在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并提升居住品质。《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鼓楼、台江、仓山、晋安新供地及已供地未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的项目,其他县(市)区、高新区可参照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目前,相关政策解读也已发布。 来看看都有哪些干货↓↓ 精简规划建设审批 精简办理工规许可。公开出让项目,办理工规许可时,无需提交地形图资料。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通过项目总平面方案审查后,建设单位承诺2个月内提交建筑红线放线报告及规划要求的建筑方案图,即可凭勘测机构放线委托书,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实行免申即领。公开出让项目,签订出让合同,即可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 简化消防设计审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住宅类项目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要件,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 小区出入口门厅。住宅项目在小区出入口设置门厅的,门厅符合功能、面积要求的(一是两面开敞,作为小区车行、人行的主要出入口;二是沿街设置不超过2处,每处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架空层。住宅项目底层和位于裙房上部的住宅功能首层,设置的架空层符合功能、层高要求的,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架空层应作为公共休闲、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提升小区品质,不得作为停车或经营场所使用。 空调外机搁板。在满足现行空调外机搁板设置要求的前提下,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140平方米的,空调搁板投影总面积不超过5.5平方米;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空调搁板投影总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对于超出规定的部分,将按其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 优化项目规划管理 优化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居住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可按照不低于省规标准执行。 分期办理工规许可。受线性工程施工影响的项目、同一宗地不同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以及宗地内存在历史建筑的,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指标统筹。同一宗地涉及分布在两个以上独立地块项目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分地块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按项目总指标进行调控统筹。 优化项目验收机制 调整开竣工认定机制。项目逾期开工未满一年的,且自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竣工未违约的,不认定为开工违约;非因企业自身原因影响开工、竣工的,按有关规定认定后,相应顺延开竣工期限。 调整开竣工违约金标准。新出让的用地,开竣工违约金标准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一执行。已出让的用地按合同约定执行。 分期办理规划土地核验。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功能分区,经消防审验等主管部门认可,可分期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分期次数原则上不超过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许可次数。 调整土地核验内容。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商品住宅全装修要求的,不纳入核验审查范围。 适当放宽验收要求。在小区出入口门厅和架空层公共开敞空间设置的格栅、玻璃,验收时视同符合规划要求。 支持项目预售回款 优化车位预售许可。允许企业在申请地上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一并申请地下室车位分批次预售许可。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全安商房项目未支付的回购款足额覆盖后续建设费用,以及企业未拖欠已发生的工程款、税款、开竣工违约金、预售违约金等,允许企业提取使用预售监管账户资金。 (福州新闻网 记者 赖志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