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校园食品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好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工作,现将今年第五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闽侯县某幼儿园未按要求录入或接收确认追溯信息案 2025年6月12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闽侯县某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食堂未按要求录入或接收确认追溯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阶段,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校园食堂与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校园食安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案例二:闽侯县某幼儿园未按要求落实“三防”设施的行为案 2025年5月27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食堂存在未按要求落实“三防”设施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 下一阶段,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校园食堂与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校园食安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