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为持续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福建省药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规范经营工作会议。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3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福建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阶段性成效,通报了“清源”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案例背后的主要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并要求企业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合规经营底线思维。 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充分认清形势,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一是要强化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内审。要认真对照会议通报的重点问题,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并高位推动企业开展自查内审,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二是要完善质控体系,强化制度执行。要针对自查内审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修订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做好教育培训;要采取有力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职,坚决避免执行与规定“两张皮”。三是要落实追溯管理,斩断违规链条。要严格按照药品全链条追溯要求,建立健全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做好扫码核对和追溯信息上传,加大对软硬件设施设备投入,加快推进数智技术在药品追溯中应用,确保药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会议强调,省局将保持行动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整改阶段过后,仍被发现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虚构药品流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省局将一律按照“情节严重”的标准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会上,福州、厦门、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根据辖区监管实际和会议精神,对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 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辖区企业在主会场参会;省局厦门、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辖区企业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