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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标准及抽查细则明确项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开展省级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23家销售企业25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6%。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处理。 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
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消费提示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是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我国是电动自行车大国,蓬勃发展的整车市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频发,这些自燃事故虽然基数较低,但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也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查看是否有“CCC认证”标志; 2. 认真核查产品合格证内容是否齐全。包括制造厂名、产品规格型号、制造日期、商标,尤其要检查产品本体是否有醒目标识,生产日期要注意是否在近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可通过微信等扫描二维码,核对购买车辆的产品一致性情况; 3.仔细检查整车编码有无修改、打磨、挖补现象,查看电池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及漏液痕迹,电池接线端子上应干净,无锈蚀,标志应清晰。 4.查看电动自行车功能是否齐全:是否装有前灯、后灯、反射器,是否有车速提示音和鸣号,是否装有脚蹬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 5.关注电池产品标注的额定容量,电池标注的额定容量越大,电池放电时间越长,最好不要购买无额定标注的电池,但要注意是否为电动车专用,如有多个容量标注,应以额定容量为准; 6.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不要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个人安全,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商品时,应仔细询问车速指标,对超速电动自行车应拒绝购买; 7.对于实施上牌目录管理的地区,消费者应当查询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商品型号是否在目录范围内; 8. 请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通道等部位充电,严禁在充电时乱拉电线,充电处周围应无可燃物、不漏雨、无积水、通风顺畅。充电时,先插电池,后接通电源;充饱后,先切断电源,后拔电池插头。严禁在不充电的情况下,长时间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空载连接在交流电源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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